如果到了那時候,吳影將無計可施,只能放棄。
何況,動手次數(shù)越多,意外發(fā)生的可能性就越大,很不理智。
所以,想要全部殺光,且還能保證自身安全,就只有一個辦法。
那就是,將這些人聚集起來,一次性解決。
而想要做到這一點,就需要給予警隊足夠壓力,迫使對方不得不這么做。
于是乎,這才有了之前的三場對決。
:目的達(dá)到,最后一環(huán)
前面三場游戲,可不是隨便想出來的,而是深思熟慮的結(jié)果,包含多層深意。
比如連續(xù)打電話給警隊,頒布sharen預(yù)告。
如此一來,警方便會非常緊張,乃一種心理上的攻勢。
又比如,三次游戲,sharen對象,也有考量。
第一次說殺夏雨,卻對鄧橫波動手。
通過這點,吳影告訴警方,他不再說一不二,行為不可預(yù)測。
第二次說殺夏雨,又真對夏雨動手。
通過這里,吳影告訴警方,哪怕你保護(hù)再好,我也能找到空子,無聲無息sharen。
第三次說殺狄勇或者陶文潔,并同時對兩人下手。
通過這里,吳影告訴警方,他是無敵的,想殺誰就能殺誰,阻止不了。
除了sharen對象,預(yù)告時間也有考量。
第一次一天,第二次七天,第三次半個月。
說是這么說,具體動手時間,卻十分快速。
這除了讓警方明白,幽靈做事不按套路出牌之外,還有一個重要目的。
那就是,通過三次時間預(yù)告,迫使警方無法停下來,永遠(yuǎn)保持警戒狀態(tài),消耗其體力與斗志。
再比如,三次sharen手法,層層遞進(jìn)。
第一次,采用多人配合的常規(guī)手法。
第二次,采用毫無風(fēng)險的控心術(shù)。
第三次,強(qiáng)勢突襲,暴力狙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