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短短幾個字,包含多少血淚,多少冤案?
亦或者是豪強對生命的踐踏。
“孫六竊珠寶,追擊時反抗,不得已殺。”
蔣鴻低聲回答。
“向蒼天禱告,祭慰死者之靈,看看死者身上有無鞭傷?有無烙印?況且汝所言之罪與錢庸不同,縣尉和縣令,到底誰說得對呢?”
李瑄一手指天,一手指地,讓蔣鴻知道他有掘開墳墓之心。
“嘭!”
“將軍,下官知錯。下官也是不得已而為之。請將軍饒恕……”
蔣鴻看到孫六的墳墓,陷入恐慌中,心神崩潰,跪在地上,向李瑄乞求道。
他知道,自李氏逃離的那一刻,一切都完了。
李瑄油鹽不進,不受黃金,不愛女色。
他能直達天聽,將一切稟告給圣人。
父親舉薦兒子
“這樣的事情,還能不得已而為之嗎?”
李瑄并不覺得樂安令蔣鴻的乞求可憐。
身為一縣之令,孫六的死亡怎么可能與他無關?
“下官是奉命行事,樂安尉是樂安望族錢氏的族人,他打死孫六,下官來不及制止?”
蔣鴻向李瑄坦言道。
他所奉之命,明顯是臨海太守黃望衡。
“什么望族?那是豪強吧!”
李瑄不屑地說道:“豪強怎么能當上縣尉呢?”
“由前任刺史推薦而來。”
蔣鴻回道。
在改州為郡前,臺州刺史就與與豪強勾結(jié)。
唐代雖然開科取士,但當官的途徑,科舉只是一小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