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鉗吉網(wǎng)能無中生有。
既有之事,支起大網(wǎng),拿起大鉗,還怕他們不招供嗎?
“楊璹,你將吏部、大理寺受賄名單寫下來,待會一個個去抓。”
為了讓楊璹寬心,李適之特意承諾:“你作為證人,戴罪立功,我李適之必保你官職原封不動。圣人也喜歡迷途知返的人!”
李適之知道楊璹肯定也受賄,向楊璹許下承諾。
“謝相公!”
楊璹感激道:“我會將所受賄賂,原封不動呈交國庫?!?/p>
有李適之的保證,他就放心了。只要保住性命,就算貶到地方,他也愿意。
未時四刻,李適之派人將刑部尚書韋堅請到左相府。
韋堅一手操辦廣運潭盛會后,被提拔為刑部尚書,是當今圣人的紅人。
唐代是群相制,李林甫不想韋堅入相。但李適之希望韋堅加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”,成為第三宰相,與他一起制衡李林甫。
韋堅看到這個機會后,立刻入興慶宮,稟告要事。
假期時間被打擾,令李隆基很不開心。
“說吧!什么事?!?/p>
李隆基召韋堅入勤政樓。
“啟稟圣人,大理寺少卿楊璹舉報吏部官吏集體貪污、以權(quán)謀私,與江南、山南、淮南諸道采訪使一起魚肉百姓,搜刮民脂民膏……他們有負皇恩,使江南民聲載道,臣覺得茲事體大,不得已在元正將近時打擾陛下的雅興,請求立案查辦!”
韋堅向李隆基稟告,并將楊璹懸崖勒馬,認罪揭發(fā)之事,告訴李隆基。
“有這種事情?”
李隆基怒形于色。
吏部選拔官吏,為六部之首,這還得了?
“大理寺少卿已告知臣,江南諸道采訪使將搜刮的金銀珠寶,放在長安西面的莊園內(nèi),待年末諸官吏一起分贓?!?/p>
韋堅確鑿地說。
“準許立案,御史臺、大理寺和刑部,三司推事,一起審理此案。將江南諸道采訪使召回京城,但凡有嫌疑,絕不姑息?!?/p>
李隆基下達詔令。
御史臺負責監(jiān)察,刑部負責審理,大理寺負責執(zhí)行。
李隆基可以向臣子賞賜萬金,臣子不能受賄一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