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當(dāng)愛已成往事》七
與張友結(jié)束了通話,林寶兒起身站在了落地窗前。
此刻,整座城市都沐浴在各種璀璨的燈光之中,就連夜空都被絢麗了,身處高處確實欣賞到最美的夜景,同樣的,越是身處高處需要承擔(dān)的壓力也越大。
在外人看來,她是不近人情的林董。
可她如果處處以人情為主,她相信公司很快就會被群狼環(huán)視的市場競爭所吞沒。
所以……哪怕被張友在通話中揭穿了某些想法,她也沒有不好意思的,至于下套……只是防范于未然而已。
其實。
她還是想以那份合同為主。
而三千萬一年,這是她為了防止張友無法創(chuàng)造比之三千萬更多的利潤的分水嶺,在她看來,三千萬剛剛好,起碼可以保證公司不會虧損。
一年創(chuàng)作不出好幾首,但只要有一首就不會虧。
畢竟就像張友說的那樣,除了歌曲本身的價值之外,還有歌手的價值,這兩個價值加在一起,三千萬便是保證公司不會虧損前提下的一次出擊。
“在創(chuàng)造利潤的之前,率先得想辦法保證自己的本金”
這是商學(xué)院的必修課。
然而。
張友的表現(xiàn)明顯在告訴她,他比她更懂自己的價值,所以人家根本不想與她談,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,外加五千萬一年,還是看他老婆面子上才勉為其難提的條件。
一想到這些條件,林寶兒的手掌下意識握緊。
百分之十的股份……雖然不可談,但并非沒有解決的辦法,可以改成獎勵遞增,只要張友為捧紅歌手,并不是不能談,可想上班就上班,不想上班不許打電話催,外加一年五千萬,五年就是兩點五個億,這就夸張了。
不上班,憑什么為公司創(chuàng)造出超過付給他如此高額簽約費以外價值,靠做夢嘛???
確實不失為一個辦法,畢竟夢里什么都會有。
所以真要以這種情況,還把他簽下……那姜伊人哄著他,公司也得哄著他,不然就是違約啊!這么大的寶寶,林寶兒確實沒見過。
望著窗外的景色,林寶兒看了好一陣……最終選擇放棄,但做了決定,林寶兒忽然留意到窗外出現(xiàn)了震驚的一副畫面。
宛如鐵樹銀花的場景出現(xiàn),無數(shù)閃爍的光點在天空爆綻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