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我還記得你兩年前,為了這個孩子差點sharen!我怎么能看著你為了他毀了你自己?”
兩年前,
說的是有個不長眼的人,企圖強迫于小遠,最后傷了于小遠的事情。
他那次也確實失控了,以至于用了些血腥的手段。
不過段崇覺得母親說的嚴重了,他怎么可能會sharen?
他有腦子,有錢,有千百種辦法讓那個覬覦他小狗的人合法的生不如死,何至于把自己栽進去?
但他母親并不這樣認為,她似乎認定了于小遠是讓她兒子不穩(wěn)定的因素。
“小崇……小崇,你看看你現在的樣子……算媽媽求你,別再找那個孩子了,放過他也放過你自己吧……”
不可能的,這輩子都不可能的。
在之前他心軟過,想過放過于小遠,算是他的一絲仁慈。
從小,他便知道他和常人不同,情感上少了許多東西,又極其缺乏同理心。
過去的二十幾年,他一直認真學習做一名世俗意義上的正常人。
如果中間沒有遇到于小遠,如果于小遠沒有一頭熱烈的闖進來,他不會知道自己也可以有如此強烈的執(zhí)念。
他想起心理醫(yī)生曾經問過他,問他認為愛情是什么。
教科書般的回答他可以給出很多個,可他心里并不認同。
兩個陌生人,怎么可能會因為這種虛無縹緲的定義綁在一起。
所謂愛情,也不過是書籍,影視,或者其他傳播途徑潛移默化影響著年輕的男男女女。
人類又擅長模仿,從眾。
聽得多了,見得多了,便認為愛情是存在的。
他自認為不會被影響,他和于小遠之間怎么能用愛情這種淺薄的東西來定義?
于小遠合該是他的,他和于小遠就應該永遠在一起。
可于小遠想要愛情,想要這種不存在的東西。
他想,于小遠想要,那就給吧。
他可以花二十幾年的時間學著做正常人,那后面花時間學著做于小遠心中合格的愛人,又有什么不可以呢?
原定一周處理北城的工作已經是壓縮后的時間了,段崇硬生生擠壓到了五天,并在第五天通宵后,第六天清晨趕往了機場。
落地到附近的城市,再開車到達文縣的時候,已經是下午三點了。
這個時間點,于小遠應該還在上班,顧忌到當初對方不讓他去上班地方的緣故,段崇去酒店稍微修整了下自己。
待臨近于小遠下班的時刻,段崇便拿起一旁特意從北城為于小遠挑選的禮物,前往于小遠居住的小區(qū)等人。
這樣的行為看起來沒有效率且愚蠢,但段崇就是這樣做了,他不是沒有別的手段讓于小遠跟他回去,可這次還是選擇了最笨的辦法。
當初于小遠也在集團樓下等了他半個多月。
以前段崇不懂,現在和當初的于小遠做著同樣的事情,他隱約明白了。